尹林春在赣南日报发表关于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署名文章
发布时间:2018-04-03 23:16:11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 赣州市民宗局
   
    4月3日,赣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长尹林春在《赣南日报》第3版上发表署名文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维护赣州宗教领域稳定和谐有序》,全文3000余字。
    文章指出,新修订的《条例》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赣州市是江西省宗教工作重点设区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全市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545处、信教公民80多万人,分别占全省的21%、4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任务重、压力大。我们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出台的深远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文章最后强调,全市宗教工作系统及各地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好,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和谐有序,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赣州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作出宗教领域应有的贡献。
来源:http://www.gzsmzj.gov.cn/n615/n624/c57174/content.html
 

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维护赣州宗教领域稳定和谐有序
  □尹林春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赣州市是江西省宗教工作重点设区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全市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545处、信教公民80多万人,分别占全省的21%、4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任务重、压力大。我们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出台的深远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水平,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稳定、和谐、有序。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出台的深远意义
  (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迫切需要。原《条例》是2004年11月30日公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10多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宗教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从立法层面做出必要调整,新修订《条例》的出台就成了宗教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贯彻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16年4月,在时隔15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条例》的出台,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法定化、制度化了。
  (三)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宗教事务方面的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宗教事务法律制度框架初步确立,成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我国修订的《刑法》和制定的《民法总则》《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将宗教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为规范和调节宗教与相关社会事务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新修订《条例》出台,作为调整宗教事务的专门行政法规,使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有助于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
  (一)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同时,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必须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如针对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加了不得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不得宣传和支持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等规定;规定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明晰了宗教、民政、公安、规划、国土、财税等相关部门以及乡级人民政府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程序。这些规定,全面贯彻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准确体现了对待宗教“导”的态度,综合了运用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方式,体现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义,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新修订《条例》提出的重要原则、确立的管理制度,符合我国文化传统,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符合我国宗教实际,符合时代进步要求,正确体现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比如,宗教团体应当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宗教界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这些规定,有利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和宗教极端主义影响,坚持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
  (三)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新修订《条例》体现了政教分离原则,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明确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规定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在宗教方面对外关系上,规定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这些规定,有利于在处理宗教关系中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新修订《条例》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方面增加了许多内容,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协调、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景区管理组织及园林、林业、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利益关系;宗教界可以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宗教组织对国家、集体所有财产外的其他合法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等。规定宗教界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从事违法活动。这些规定,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是对他们的最大保护,增强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自觉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编辑出版了新修订《条例》的漫画本,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彭业明同志作序,我市著名漫画家罗琪绘画,首批印了10000册,免费向社会赠阅;统一设计了新修订《条例》宣传栏电子版,交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作上墙。“同心赣南”微信公众号已开通“漫说宗教”专栏,图文并茂地连载宣传新修订《条例》。下一步,市里将对各县(市、区)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新修订《条例》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同时,还将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公民中掀起学习新修订《条例》热潮。
  (二)提高宗教执法水平。要结合宗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配套制度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服并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宗教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宗教事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省里已启动《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我市在提高广大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的同时,要指导各宗教团体调整、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要加强对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三)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在继续想方设法解决我市宗教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要通过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落实新修订《条例》确立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规范我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宗教财产及税收管理,着力治理各种乱象,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和纠纷。
  全市宗教工作系统及各地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好,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和谐有序,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赣州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作出宗教工作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赣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来源:http://www.cnepaper.com/gnrb/h5/html5/2018-04/03/node_3.htm